本程序适用对象为天津隆泰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出售的或授权第三方出售的加藤挖掘机设备保修。
I.整机保修
1.1 保修期限
整机的保修期限以以下条款之一先到为准:
1. 从交机给最终用户交机之日、整机交机服务日起12个月。
2. 整机的工作小时表所显示的使用时间为1500小时。
1.2 保修责任
i.仅限于对由于整机的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异常及甲方同意履行保修责任的其他事项给予零件供给和维修。
ii.甲方履行保修责任仅限于将整机性能恢复到原来要求的甲方的标准状态。对其他损失、故障、伤痕、费用负担等(二次损害)甲方不负责。对于因整机的异常直接或者间接造成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
iii.异常的整机的零件更换及维修,根据《服务协议》条款实施.
1. 3 以下条款不给予保修:
a) 整机交机时,提供给最终客户回收的《交机服务报告》,在交机后15日内未能回寄给甲方。
b) 整机的误操作、不当操作、不适当的日常维护、疏忽以及战争(无论有无宣战)、暴动及天灾等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整机异常及损伤。
c) 由于违反销售区域内的法律、法令、规则等的行为引起的整机的异常及损伤。
d) 在未经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不适当的维修所造成的异常及损伤。
e) 未进行收货前检查及定期检查而造成的异常。
f) 因未经甲方同意即进行整机改造所造成的异常和损伤。(包括代理商或最终用户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非甲方认可的纯正用品或零件而造成的异常及损伤)
g) 由于未使用纯正用品或认定零件而引起的异常。(由于使用甲方认可的纯正用品以外的滤芯而引起的发动机燃料系统和油压系统的异常及损伤)
h) 易损件及油脂类。此处所讲的易损坏件,是指密封件类、0型圈、垫片、灯泡、电瓶、电线、保险丝、垫圈、高压油泵柱塞、喷油嘴、油管、斗齿、铲斗端部、边齿、履带板、履带螺栓、履带螺母、滤芯、橡胶制品、皮带、玻璃等,在通常的整机运转时,因消耗、磨损或污物蓄积及其他的原因需更换的零件;油脂类是指异常时,从整机泄露出来的工作油、发动机油、燃料及润滑油。
i) 由于不适当维护或者修理而引起的异常。(包括代理商或最终用户实施了不良焊接等引起的异常和损伤)
j) 经销商在设备库存期间由于储存、保养、维护不当而引起的故障。
1. 4 保修的申请
a. 整机维修的必要零件由甲方判断进行更换。
b. 需向甲方提交有关异常状态的照片或草图,以及经最终用户署名的作业记录和异常报告书。
c. 每月将明确记载异常零件的整机号、零件号、数量、零件的状态及其他补充事项列表并提交给甲方。
d. 更换后的异常零件,原则上如无特殊说明需及时寄至甲方指定的地址。返还费用由甲方负担。
e. 乙方必须妥善履行本程序明确规定的义务和手续
II.保修及费用申请程序
一、 故障服务的反映
1. 当机器出现疑似故障时乙方应尽快与客户电话联络或到现场了解故障现象后,详细填写《故障报告》相关内容,以传真形式发送到甲方服务部。对于故障部件请注明配件号/系列号或在零件图上标注。
2. 反映故障现象时应将故障部位/部件位置/机器工作环境等拍照,发送到甲方服务部电子邮箱,katoshouhoubu@163.com \kato96@163.com
3. 因故障产生的运费、住宿、交通和通讯等费用不在本索赔范围。
二、 故障服务的确认
甲方服务部接到乙方故障反映《故障报告》后会及时与乙方指定服务联络人或客户现场人员确认解决方案及进一步的调查处理要求;并在《故障报告》上于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口头或书面回复。
三、 故障服务的实施
乙方在获得甲方服务部的口头或书面认可后应尽快的实施《故障报告》上确认服务调查内容,甲方完成任务后请及时填写有用户签名的《工作报告》。
Ⅲ. 故障零件的处理
一、 液压系统、地盘等部位的零件必须及时发回甲方
二、 甲方要求乙方必须返还的零件,必须在更换损坏零件后15天内处理。甲方将对返还零件进行分析。
三、 返还零件步骤
1. 清洗零件并打包
2. 零件包裹中附有向对应的索赔申请单,说明更换零件的基本情况
3. 邮寄地址
单位名称:天津隆泰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接收人:王树森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津塘公路10585号
邮编:300454
电话:022-25365288 传真:022-25362555
保修程序图

注:需用数码相机拍下维修过程中的照片。
我售后服务人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谨慎维修故障产品,如果产品符合质保条件,应提交索赔申请表
1. 产品维修
1.1 检查故障零件的外部是否损坏,小时表工作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漏油。
1.2 检查产品的保养情况,各项油脂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1.3 代理商在解体故障零件时,须一个一个的拆卸,以便能判断故障原因。
1.4 如果代理商解体零件后作出判断,需要索赔,则应将故障零件照相并添附在索赔申请中。
2. 故障零件处理
关于因损坏而不能使用的失效零件的处理程序如下:
2.1更换的零件必须保存4个月,如果在规定的期间KATO未提出其他要求,可以自行处理。如果提出返还零件的要求,则必须在1个月之内返还。
2.2 KATO要求经销商对损坏零件照相并保存。
3. 返回失效零件的步骤
3.1 清洗零件(电子或电器零件除外);
3.2 给零件打包以保护或避免零件损坏或丢失;
3.3 填写清楚邮寄单位名称及地址并用红笔做上“失效零件”的标记。
4. 邮寄地址
单位名称:天津隆泰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接收人:王树森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津塘公路10585号
邮编:300454
电话:022-25365288
传真:022-25362555